通知公告
关于2020-2021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10-02 点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 号)的文件精神,学

校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

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

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

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三)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

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四)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由院系自行分配年级、等级、人数等。

三、申请对象、年限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

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

超过 3 年,直博不超过 5 年。

(五)为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方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华中科技

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 号)文件要求,2018 级博士生须通过资格审查者可

申请;2016 级和 2017 级直博生须通过中期考核审查者方可申请。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 号)文件要求,2019 级及以上

硕士生须通过中期考核方具备申请条件。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2015 级直博生和 2016 级、2017 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

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方可申请,且当

年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

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

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含在线申请时间和评定,公示时间):

2020.10.05-2020.11.15

(三)申请者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10 15 日登录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教育信息平

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

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五)注:2020级研究生不提交材料,直接在

系统申请,学院将按照入校成绩排名直接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四)申请者线下填写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业奖学金自评计分表》,提交加分材料原件,于10月

15日前交至小班长,收齐后统一交至东七楼211王茜老师处。

    (评分标准参考:http://politics.hust.edu.cn/info/1034/2821.htm)

    院系于 10 月 16 日起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

生中公示 3 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五)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

学金资助协议》(附件四),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六)每位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七),证明存档,或者参与

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0年十月五日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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