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届暑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4-14 点击量:


   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2023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四、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步骤

   1.对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学生通过于2023412-420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并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也可以在研究生资助网-资源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2.导师签署意见;

   3.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院研究生工作组;

   5.院研究生工作组审核,张榜公布,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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