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来源: 时间:2023-10-07 点击量:


根据校研201411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硕士和普通博士不超过我院确定的基本学习年限,直博不超过5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二、评定类别、标准、申请年限及组织机构

(一)设立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 设立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硕士推免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四)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各专业金额分配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专业内部名额分配则由相关学科点确定。

(五)研究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学业奖学金:

2023级、2022级、2021级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

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

、评审时间和要求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1)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2),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2023年10月20日之前

)依照“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程序评定。

1.学生申报、导师推荐、院(系)初审。学生对自己一年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系统问题,具体申请时间请等通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院(系)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审议。学院2023年10月20日前召开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获奖名单需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集体审议确定的获奖名单于10月25日前通过奖助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3.学工部门复核,领导小组复审。经学生工作处复核或评审、部门决策会议通过的复核或评审候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复审。

4.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候选名单经领导小组复审通过的,报送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本年度最终获奖名单。

)每位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四),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补充说明

(一)硕士一年级推免生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公开招考的一年级硕士按照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由学业成绩(占30%)、科研表现(占50%)、社会活动(占20%)组成;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中学业成绩以该学年度所有成绩为基础,求标准分数并转换成30分制标准分。硕士二年级、硕士三年级学生以该学年度所有成绩(硕士三年级含开题成绩)为基础,计算公式见附件;

(三)学业奖学金评审中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该学年度获得且均有原件,除毕业年级,成果获得日期应在2022/9/1——2023/8/31之间;

(四)学业奖学金评审中社会活动项目的计算,博士研究生、硕士三年级不包含A、D项;

(五)少骨计划、援疆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无挂科,完成培养规定可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如成绩优异排名在一等学业奖学金排名内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六)评分标准详见学院网站《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暂行)》。学生需自行填写评分自核表交各班级小班长核对并公示。

http://politics.hust.edu.cn/info/1036/3725.htm

    (七)请同学们自行下载使用手册查阅操作,有任何问题可联系辅导员沟通。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0月6日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二层) 

学院电话:027-87556742(院办)、87557893(人事)、87544455(教务)、87557739(教务)

学院邮箱:mkszyx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