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新闻资讯 时间:2015-03-10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

1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院招生监察小组:检查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各专业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不含专项计划)

学科(专业)

总分

政治

外国语

专业一

专业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

330

50

50

90

90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2

335

55

55

180

注:本细则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即指其下设的三个专业,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四、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和复试比(不含专项计划和辅导员推免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推免生人数

统考计划数

上线人数

复试比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32

6

26

33

1.27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4

0

4

6

1.5

合计

36

6

30

39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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