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须知

来源:新闻资讯 时间:2008-04-15 点击量:

1、答辩委员会秘书必须由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2、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承担组织答辩的各项具体工作事宜。



3、协助研究生教务秘书和分管院长安排研究生答辩日期、时间、地点,并将答辩安排在论文答辩前10天通知学生,督促学生按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送交论文。


4、在论文答辩前,应负责收齐评阅意见、导师评语,汇总答辩学生名单。


5、在答辩会上,作好答辩记录(不得由学生自己填写答辩记录),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准备决议书草稿,发表决票(表决票盖章有效,事先填写好研究生姓名、答辩日期),并负责监票。


6、答辩后,及时整理并提交有关答辩材料:
1)学位(毕业)审批材料一式两份;
2)答辩记录一份;
3)论文评语2份;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由答辩委员填写)。


6月5日或11月5日之前必须将学生答辩材料送交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为利于长期保存,以上答辩材料必须用钢笔填写。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



2008年4月15日

  • 学院微信公众号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二层) 

学院电话:027-87556742(院办)       027-87544455(研究生教务)

                 027-87557893(人事)       027-87557739(本科生教务)

学院邮箱:mkszyxy@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