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07年9月,其前身为华中科技大学政治教育系。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0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6人,承担着全校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三个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和本学院博士生、硕士生的培养任务。近3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发展迅速,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课题50多项,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2013年9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15年2月,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现有1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了法学和教育学两大学科门类。目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90余人,其中硕士生70余人,博士生10余人。主要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扎实的科研、教学、宣传及党政工作的专门人才。2016年,我院将在以下4个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学科共有导师9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6人,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化与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国外马克思主义思潮与流派、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管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本学科共有导师15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9人,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当代中国经济建设与民生发展。
思想政治教育:本学科共有导师6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大学德育研究、高校学生事务管理。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本学科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教育科学研究院合办,共有导师7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3人,教育科学院4人,教授3人,副教授4人,主要从事大学生心理发展与心理辅导方面的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大学生人格发展与心理健康辅导、大学生认知发展与创造、大学生心理发展与生涯辅导、大学生学习辅导、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学生在经过3年的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和专业实践训练之后,能够胜任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和教育及心理辅导机构的心理学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够从事专业的心理辅导以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支持等相关工作。
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生学制全部为3年,强调“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培养模式,全面实行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制度,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生,还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奖学金评定、助学金和贷款资助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2016年我院公开招考和推免生各占招生计划的50%,热忱欢迎全国相关专业的优秀本科生报考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招收免试生计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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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1)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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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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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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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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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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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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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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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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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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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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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格中的招收人数为预计数,可能会依据学校政策和招生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2、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排名,按推免招生计划1:1确定待录考生名单。
3、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细则
1、复试方式: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可以选择通过电话面试、网上面试和实地面试等方式接受复试专家小组的考核。
2、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3、复试内容:重点是本科专业基础和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识
4、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综合考生面试情况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进行评分。
5、专家小组:由3—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
六、培养工作
1、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2、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八、咨询与联系方式
电话:027—87544455 邮箱:zj@mail.hust.edu.cn
联系人:卢老师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