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3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3-16 点击量:

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3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自觉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自信自强、守正创新,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2月21日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第五部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等内容开展学习,充分发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主力军作用、国家实验室引领作用、国家科研机构建制化组织作用,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华中大力量。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各级党组织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六章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格落实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纪律要求。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将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列出具体举措,推动事业发展,做到双融合双促进。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 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3月31日前,教师党支部将报表发送给向阳花,研究生党支部将报表发送给贾才鹏。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3月“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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