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6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建设教育强国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建设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以教育之强夯实国家富强之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教育强国实践,共同办好教育强国事业。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坚定文化自信自强,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扎实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3.学习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面实施20年来深刻改变了浙江农村的面貌。近日,中央有关部门赴浙江开展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启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与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相结合,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4.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5月至8月分篇章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6月重点学习《摘编》的5-9章。
5. 教师党支部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教师党支部要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和师德规范学习。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全体教师对十项准则做到应知应会,组织专家学者、学校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开展十项准则宣讲、案例解读,开展十项准则学习讨论等,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和本月“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支部委员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各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教师党支部要将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列出具体举措,推动事业发展,做到双融合双促进。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6月30日前,教师党支部将报表发送给向阳花,研究生党支部将报表发送给贾才鹏。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6月“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