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和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的暂行规定

来源: 时间:2019-03-19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院〔201913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和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的

暂行规定


根据学校《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改革研究生导师制度的意见》(校发〔201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介绍导师的基本情况。凡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教师,须提交个人学术简介,介绍研究专业和方向、研究成果和承担的课题等情况,供学院上传网上使用。上网时间应在每年的复试工作之前,以便研究生事先对导师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

二、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每位导师至多在两个专业招收硕士生;同时,每位教授每年招收的硕士生最多不能超过3名,其他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名。首次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教师,原则上只能招收一名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限招一名博士生。

三、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应安排时间进行导师-研究生双向介绍工作。在双向介绍时原则上所有具有招生资格的教师和拟录取的统考生都应参加。待公示期结束后才能进行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推免生或硕博连读者可先行选导师,但最后须在双向选择会上统一确定)。研究生先选导师(需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然后导师再选研究生。具体工作安排由各专业点长负责。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院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院学位审议委员会所有。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

2019311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东七楼(二层) 

学院电话:027-87556742(院办)、87557893(人事)、87544455(教务)、87557739(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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